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将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8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2,953,41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8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682,039,998.08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8,552,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金额为 663,487,998.08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3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246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103,808,349.78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3,808,349.78 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18,059,239.33 元。2019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1,867,589.11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341,620,408.97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5,895,803.30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821.75 元,扣除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32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7,514,390.52 元。
2020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3,678,773.07 元,收回 2019 年购买的结构性
存款 320,000,000.00 元,扣除用于购买理财 190,000,000.00 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60,000,000.00 元、用于购买定期存款 7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3,842,819.83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216.50 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
为 7,678,220.78 元。
2021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项目 117,433,334.55 元,收回 2020 年购买的理财
190,000,000.00 元,收回 2020 年购买的结构性存款 60,000,000.00 元,收回 2020 年购买
的大额定存 70,000,000.00 元,扣除用于购买理财 40,000,000.00 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13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0,754,741.74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992.19 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50,997,635.78 元。
2022 上半年度,直接投入募集项目 161,249,166.35 元,收回 2021 年购买的理财
40,000,000.00 元、收回 2021 年购买结构性存款 130,000,000.00 元,扣除用于购买结构性
存款 51,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2,460,385.38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300.00 元。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634,228,863.08 元,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32,953,750.25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4,330.44 元,扣除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51,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208,554.81 元。
二、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3 月,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规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蒙城路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130204981920195064)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至新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并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
130204981920195064)。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52140188000206691),并将存放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522000386161000006)的募集资金本息部分金额转至新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2000386161000006)予以销户。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58100078801200000902),并将存放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蒙城路支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522000386111000012)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蒙城路支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522000386111000012)予以销户。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资金用途
(单位:元)
浦发银行合肥长江西路支行 58100078801200000902 10,499,773.45 注射用重组人HER2单克
隆抗体药物产业化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140188000206691 708,781.36 精准医疗创新中心
合肥分行
合计 11,208,554.81
三、非公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累计人民币
634,228,863.08 元,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4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6/30
募集资金总额 66,348.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124.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3,422.89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