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上海佳豪 公告编号:2014-091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沃金天然
气利用有限公司(下称“沃金天然气”或“卖方”)与宁德利拓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宁德利
拓”或“买方”)签订了《天然气购销合同》(下称“合同”),合同约定天然气销售总量为
20万吨,按目前市场价计算,合同总价值约为10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的有效期为2014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以上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2)由于合同有效期较长,天然气价格会受国家气源价格政策、上游工厂价格等多方面因
素而调整,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宁德利拓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安市湾坞镇新兴路25号4楼
法定代表人:项锋
成立日期:2013年2月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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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燃气
设备销售;燃气中介咨询服务;对高新技术产业、城市燃气行业、车、船用燃气行业、加气站、
加油站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合同
签约方 宁德利拓能源有限公司(买方)
标的物 天然气
按目前市场价计算,合同总价值约为100,000万元
合同金额
(销售单价每月按市价调整)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 2014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本合同约定天然气费用(含运费)支付采用月底结算的方式,买方
项款结算 必须按照天然气接收确认单所确认的天然气数量,每月5日将上月
气款打入卖方指定账户
合同条款中已对价格、付款、交付、计量、交货验收、 权利和义务、
其他 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合同变更及终止、交易期限的延长、保密、
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做明确的规定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 该公司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来,未与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
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宁德利拓主要经营天然气的分销业务,所以对流动资金需求量不
履约能力分析
大,目前其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很强的履约能力
四、上述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以上合同价值约为100,000万元,是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的422.05%,根据合同期限,
预计将对公司2014年下半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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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宁德利拓能源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天然气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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