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上海佳豪 公告编号:2014-064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期收到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船机械
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佳船进出口”)与Centaur Marine Limited(下称“买方”)、
江苏大津造船有限公司(下称“承建方”)签订的《CONSTRUCTION OFONE(1)SELF-ELEVATING
LIFTBOAT》(下称“合同”),合同金额为5600万元美元。
公司董事会现将合同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1)合同生效时间为:自合同签字盖章及三方约定达成时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1)合同履行期限为:买方首次付款后24个月内。
3、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该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
2)由于协议执行期限较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买方:Centaur Marine Limited是注册在马绍尔群岛的一家从事海洋工程船舶(包括三
用工程船、平台供应船,多功能工作船等)销售的贸易型公司。
承建方:江苏大津造船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大津”)
住所: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幸福南路9号
法定代表人:陆文玉
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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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船舶专用设备、钢结构加工、制造;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买方与卖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卖方与承建方属于同一控股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合同内容
合同名称 CONSTRUCTION OF ONE (1) SELF-ELEVATING LIFTBOAT
Centaur Marine Limited(买方)
签约方
江苏大津造船有限公司(承建方)
合同金额 5600万元美元
1、卖方与与承建方签订建造合同;
生效条件 2、买方收到合同规定的由卖方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3、卖方收到根据合同规定的第一期分期付款。
履约时限 至2016年第三季度前完成交船
项款结算 根据进度按合同约定比例结款。
合同条款中已对付款方式及条件、检验、验收、合同各方责任、 技术保密、
其他
交船延期、技术指标、争议解决等方面做明确的规定。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与上市公司发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与买方及承建方均未发生过业务往来。
生的购销金额
履约能力分析 买方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上述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金额为5600万美元,根据项目进度,预计将对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
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2、以上合同的履行因周期较长,对公司未来三年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
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3、卖方与承建方为同一控股股东及同一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卖方与承建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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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详见公司公告2014-058,
2014-063)
五、备查文件
1、《CONSTRUCTION OF ONE (1) SELF-ELEVATING LIFTBOAT》
特此公告。
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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