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李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山 王立章 宛 虹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