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
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135,786,337.63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411,414,731.25 元,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534,778.34 元。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93,022,8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60 元现金(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 17,581,368.36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没有违反《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和长远发展需要,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
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案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