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职务调整及补选新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潇君先生的辞职申请,张潇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张潇君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张潇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潇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张潇君先生的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2020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2日。截至本公告日,张潇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潇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志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李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李志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李志刚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同意李志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李志刚先生简历
李志刚,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EMBA,仪器仪表行业高级工程师。2005
年就职于汉威科技,历任公司开发部经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研究院院长、鞍山易兴董事长、智慧城市事业群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技术总监(非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李志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