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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9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红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威先生、赵向阳先生、易欢欢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8年年度报告》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报告章节。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认为,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张潇君先生所作《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8年度经营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233.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2%;实现利润总额15,232.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65.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11%。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年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93,022,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395,342.0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除董事长、独立董事外,公司不向董事支付董事薪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岗位职务的公司董事,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2019年度公司预算及生产经营计划,公司2019年度拟计划向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和贷款的申请总额为2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含子公司)。具体授信额度将视生产经营的需求来确定,但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授信担保方式可以采用信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保证等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任红军先生签署办理上述额度内的授信业务相关文件以及相应的银行贷款合同。授信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77,229,595.51元,影响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77,229,595.51元,其中:2018年度计提坏账准备21,380,340.61
55,549,254.90元。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资产因本年度末未发生减值,故均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相关修订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原董事尚剑红先生因公司经营管理调整辞职,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昌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与第四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一致,相关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尚中锋先生简历

  尚中锋,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学系,曾任职于郑州市油泵油嘴厂,2000年起就职于公司前身河南汉威电子有限公司,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尚中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48,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尚中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延明先生简历

  高延明,男,198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仪器仪表行业高级工程师。2009年10月起就职于汉威科技,历任市政燃气事业部总经理、郑州畅威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高延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高延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昌再先生简历

  杨昌再,男,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仪器仪表行业高级工程师。2005年3月起就职于汉威科技,历任汉威科技销售部经理职务,现任河南汉威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昌再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杨昌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