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1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莱美药业 股票代码 30000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崔丹
电话 023-67300382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杨柳路 2号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B栋 16楼
电子信箱 cuidan@cqlummy.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53,859,975.46 406,431,569.23 1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4,056,871.17 -49,071,727.55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9,215,453.63 -57,102,521.52 不适用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61,552.15 -64,318,129.56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12 -0.0465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12 -0.0465 不适用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8% -2.30% -0.2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920,717,355.66 3,054,984,574.17 -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72,336,385.37 2,124,446,116.48 -2.4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34,436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西梧
州中恒 国有法
集团股 人 23.43% 247,426,064 211,111,111
份有限
公司
邱宇 境内自 11.48% 121,238,000 0 冻结 121,238,000
然人
同德乾
元(北
京)投
资管理
有限公
司-南
宁中恒 其他 2.03% 21,447,778 21,447,778
同德医
药产业
投资基
金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
广西国
富创新
股权投
资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广西 其他 1.05% 11,111,111 11,111,111
广投国
宏健康
产业基
金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
唐洪梅 境内自 0.77% 8,165,100 0
然人
陶仲华 境内自 0.77% 8,130,163 0
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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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亮 境内自 0.74% 7,839,000 0
然人
杨长圣 境内自 0.57% 6,045,610 0
然人
曹磊 境内自 0.46% 4,813,363 0
然人
罗慧雄 境内自 0.43% 4,586,118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中,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合伙)和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前述情况外,
公司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名普通股股东 1、股东唐洪梅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8,165,100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2、股东江文亮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7,839,000股;
股东情况说明(如 3、股东杨长圣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045,610股;
有) 4、股东曹磊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100股外,通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 4,813,263股,实际合计持有 4,813,363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醋酸曲普瑞林注射液(规格:1ml: 0.1mg) 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原药品醋酸曲普瑞林注射液(规格: 1ml:0.1mg)上市许可持 有人由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莱美药业。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由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投标工作。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公司产品氨甲环酸注射液中选本次集中采购。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加第八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3、股东邱宇先生于 2020年 1月 20日与中恒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该协议已于 2023年 4月 8日到期。
2023 年 4 月 7 日,邱宇先生和中恒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中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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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延长 14 个月至 2024 年 6 月 7 日。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