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7 号),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向广西梧州中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243,67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4.45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84,331,5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815,604.5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64,515,895.42 元(以下简称“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 002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1 1,066,066,527.50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765,369,999.67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554,355.49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302,250,883.32
1 注:实际转入公司的募集资金 1,066,066,527.50 元包含应支付的其他各项发行费用 1,550,632.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4,515,895.42 元。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偿还借款”70,000.00 万元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实行专户管理。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36,606.65275 万元(含应支付的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
76,537.00 万元(含息),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83010078801500003881 活期账户 -
11283000000042978 活期账户 2,250,883.3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1283000000043234 存单 300,000,000.002
合计 302,250,883.32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本报告附件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根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 33,000.00 万元以存单方式存放。因公司补充经营流动资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附件 1: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9 日
附件1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6,451.59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537.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537.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 目 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到 预 定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和超募资金投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期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可 使 用 本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额 (2) (2)/(1) 状 态 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偿还借款 否 70,000.00 70,000.00 70,130.70 70,130.703 100.1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公司流动 否 36,451.59 36,451.59 6,406.30 6,406.30 17.5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计 -- 106,451.59 106,451.59 76,537.00 76,537.00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继续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