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6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团队优势和全球视野下的投资能力,进一步围绕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布局抗肿瘤、消化道、眼科药物等细分领域投资标的和创新技术,寻求商业合作机会,提升公司在上述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比邻星”)签署《合伙协议》,参与投资设立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初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亿元。合伙企业进行后续增资时,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6亿元,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1.6亿元。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系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
二、拟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
(1)企业名称: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时间:2015年10月14日
(3)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7W25E3M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比邻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6幢4单元865室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9)出资结构:梁爽出资比例74.00%、李喆出资比例10.00%、杭州宇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0.00%、牛彦红出资比例5.00%、上海比邻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10)杭州比邻星合伙人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比邻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梁爽、李喆、杭州宇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牛彦红。
(11)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杭州比邻星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利益安排,杭州比邻星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杭州比邻星财产份额。
(12)杭州比邻星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13)备案情况:管理人杭州比邻星创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30243。
(二)有限合伙人
1、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重庆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科风投”)
(2)成立时间:1993年1月16日
(3)注册资本:33598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徐辉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2028822328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33号(西亚广场商务大厦十五楼)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重庆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1.53%、国投资产管理有限
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截止2021年3月19日,重庆科风投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0.3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重庆科风投股份。
(11)重庆科风投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名称: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2日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徐辉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60KQP90A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时代天街16号1-12 #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重庆渝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
(10)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股份。
(11)重庆科兴远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3、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3月31日
(3)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向烈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MA61U39Y6W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8号22楼2108室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
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
(10)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目前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
(11)成都市菁蓉创富投资有限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重庆比邻星医疗知识产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合伙企业规模:初期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 亿元,在后续增资完成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 6 亿元。
3、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4、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5、投资目标及方式: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主要聚焦于医疗健康相关领域创新性企业,拟定投资范围包括眼科、肿瘤、心脑、肺、消化、代谢、免疫疾病相关的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和耗材、细胞基因生物技术、以及生命科学仪器和诊断。在投资阶段上,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企业,兼顾其他阶段。投资方式为对企业进行股权/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6、合伙期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七年,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变更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
7、投资和退出机制: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包括关键人士)表决通过后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资方式、认缴出资、出资缴付
(1)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2)认缴出资
①全体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②本有限合伙企业在后续增资期的认缴出资总额达到60,000万元时,公司的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
③普通合伙人承诺,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本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
总额的1%。
(3)出资缴付
①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在本协议签署日后三年内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
通知书分三期缴付。缴付出资通知书应载明各有限合伙人该期出资占其各自认缴出资
额的比例(“出资比例”)、该期出资应缴付金额和该期出资到账截止日。
②原则上各有限合伙人的首期出资的出资比例为40%,第二期出资比例及第三期
出资比例分别为30%和30%。每一期出资均由各有限合伙人同期按照其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分别缴付。
③普通合伙人发出各期后期出资通知受限于如下条件得到满足:(本有限合伙企
业已经支付的费用+本有限合伙企业已投项目的投资成本)/本有限合伙企业届时的实
缴出资总额大于70%。
(4)后续增资
①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接受新合伙人认缴本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或接受现有合
伙人增加认缴出资额的期限,即自1)本有限合伙企业备案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届满日止;2)本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达到人民币60,000万元。(二者孰早)
②公司对在后续增资期内,医疗产业背景的新有限合伙人的增加有一票否决权。
2、投资业务
(1)投资目标
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主要聚焦于医疗健康相关领域创新性企业,拟定投资
范围包括眼科、肿瘤、心脑、肺、消化、代谢、免疫疾病相关的创新药,高端医疗器
械和耗材、细胞基因生物技术、以及生命科学仪器和诊断。在投资阶段上,本有限合
伙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企业,兼顾其他阶段。投资方式为对企业进行股权/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和/或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
获取良好回报。
(2)投资及退出
各合伙人确认,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封闭期的初始期限为七年,从备案完
成之日起算。其中,前四年为投资期,剩余时间为管理期。
(3)投资限制
①本有限合伙企业不得主动投资于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动产、二级市场公开
交易股票、开放或封闭式基金等。但是以下情形除外:被投资公司上市后,本有限合
伙企业所持被投资公司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
②未经咨询委员会会议通过,本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对同一被投资公司进行超过本
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20%的投资。
③未经合伙人会议通过,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对外举
债。
④如果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可转债投资的,应当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且可转债的
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年。
3、合伙事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