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5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
及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股东邱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
2、因司法强制执行,邱宇先生被动减持 157,185 股公司股份,占被动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 0.019%,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0.015%。
3、本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部分股份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4、鉴于邱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不排除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7 号),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 243,67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12,241,205 股增加至 1,055,911,205 股,股
东邱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莱美”)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此外,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邱宇先生告知函,邱宇先生直接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其被动减持 157,185 股,占被
动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 0.019%,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0.015%。
现将股东被动减持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被动减持基本情况
1、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交易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邱宇 集中竞价交易 2020-12-24 8.19 15.7185 0.019
邱宇先生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本次邱宇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系因其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债务纠纷,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致。
2、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后,邱宇先生及西藏莱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被动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被动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4,497,185 22.71% 184,340,000 22.70%
邱宇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小计 184,497,185 22.71% 184,340,000 22.7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8,305,376 5.95% 48,305,376 5.95%
西藏莱美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小计 48,305,376 5.95% 48,305,376 5.95%
合 计 232,802,561 28.66% 232,645,376 28.65%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均按照被动减持时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二、被动稀释基本情况
因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邱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 28.65%被动稀释至 22.03%,被动稀释比例为6.62%,被动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被动稀释前持有股份 本次被动稀释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4,340,000 22.70% 184,340,000 17.46%
邱宇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小计 184,340,000 22.70% 184,340,000 17.46%
西藏莱美 无限售条件股份 48,305,376 5.95% 48,305,376 4.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小计 48,305,376 5.95% 48,305,376 4.57%
合 计 232,645,376 28.65% 232,645,376 22.03%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邱宇与中恒集团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
定,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内,若邱宇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后依据协议约定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因法院强制执行而被动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则减持后邱宇持有的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仍委托中恒集团行使。本次邱宇先生被动减持后,中恒集团继续拥有邱宇先生所持公司 184,340,000 股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47,426,0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3%),中恒集团一致行动人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2,558,8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中恒集团及其一致性行动人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464,324,9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7%)(含中恒集团拥有邱宇先生所持公司 184,340,000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中恒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股东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邱宇先生声明,本次减持股票并非其主观意愿,为被动减持,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宇先生及其通过西藏莱美直接和间接合计所持公司 232,645,376 股股票全部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不排除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
3、鉴于邱宇先生本次被动减持系法院强制执行而未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邱宇先生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歉意,如未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存在减持情形,将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邱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动情况,并督促其及有关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邱宇先生出具的《关于被动减持莱美药业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