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0-080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99号公司204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邱宇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代表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人,代表股份272,577,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587%。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10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6%。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272,549,9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555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4%。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1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2,563,9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1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563,9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1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563,9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1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563,9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1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563,9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1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563,9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1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确认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以及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563,9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1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563,9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014%;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6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陈煦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同意272,549,9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057%。
陈煦江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2 选举陈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同意272,549,9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057%。
陈耿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李长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同意272,549,9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4,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057%。
李长碧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1 选举彭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同意272,549,9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4,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086%。
彭伟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欧日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同意272,549,9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4,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086%。
欧日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胡雷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同意272,549,9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4,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086%。
胡雷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唐伟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同意272,549,9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4,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086%。
唐伟琰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陈晓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同意272,549,9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4,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086%。
陈晓晖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 选举冷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同意272,549,931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4,2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086%。
冷雪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2.1 选举袁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同意272,549,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4,2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047%。
袁媛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2 选举陈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同意272,549,9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