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9-062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邱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邱炜先生计划自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
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 8,122,412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在此减持计划期间内,邱炜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邱炜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29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
8,122,412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 1%)。
近日,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
东邱炜先生出具的《关于莱美药业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炜先生前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期满,并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邱炜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期
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 8,122,412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
1%)。
2019 年 8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对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邱炜先生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
满,邱炜先生尚未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邱炜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邱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及时披露了进展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未实施,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意向或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二、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邱炜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日,邱炜持有公司股份 52,970,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 月 29 日期间)。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
8,122,412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 1%。若此减持期间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邱炜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邱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邱炜先生出具的《关于莱美药业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