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9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炜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52,970,0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52%)的股东邱炜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8,122,412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1%)。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美药业”)于2019年6月18日收到邱炜先生的《关于减持莱美药业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邱炜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日,邱炜持有公司股份52,97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8,122,412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1%。若此减持期间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邱炜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邱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邱炜出具的《关于减持莱美药业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