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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1

探路者: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21-047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通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11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 28 号南楼一层
阿尔卑斯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145,450,6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459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8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5,144,4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424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4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6,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4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837,6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10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531,4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76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6,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4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7,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990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4,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7,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990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4,3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42,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994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9,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42,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994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9,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2,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9876%;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033%;弃权 1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19,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1%;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3%;弃权 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7,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991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033%;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4,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5%;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3%;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7,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9911%;反对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0.0001%;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4,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1%;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7,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9912%;反对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0.0033%;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4,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5%;反对 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3%;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42,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994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9,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437,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991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824,8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8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希、林志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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