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21 年 2 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就《公司章程》中董事会组成人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条款如下:
条款 原规定 修订后
第 一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百 零 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独立董 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独立董
七条 事。 事。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