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核电项目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国核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陆丰核电站1、2号机组MS10空气处理机组设备、MS14安全壳循环冷却机组设备的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02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风险提示
1、核电站建设周期较长,本次合同付款、进度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在应收账款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因违约、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终止、停产风险。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国核工程有限公司隶属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是世界首批AP1000核电项目工程管理的主体单位以及我国第三代核电建设“专业化管理”的载体和“自主化建设”的平台,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金30,000万元。国核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承担了浙江三门、山东海阳AP1000自主化依托项目的建设管理任务、AP1000后续项目,以及国家重大专项示范工程CAP1400的建设管理任务等。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与国核工程有限公司在2013年度没有发生类似业务交易金额,2014年度、2015年度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分别为1,303.01万元、450.81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国核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
力。
4、国核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生效时间: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时生效。
2、合同标的:陆丰核电站1、2号机组MS10空气处理机组设备、MS14安全壳循环冷却机组设备及相关服务。
3、合同总金额:5,020万元人民币。
4、款项支付:合同买方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进度和支付条件支付合同款。
款项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电汇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四、本次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陆丰核电站是继三门核电站、海阳核电站、石岛湾核电站后,公司与国核工程有限公司的再次合作。本次合作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双方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巩固公司在核电通风与空气处理系统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将紧抓国内核电建设重启及核电“走出去”等机遇,再接再厉,持续拓展公司在核电领域的市场份额。
2、根据供货进度,本次合同将对公司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合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依法及时公告合同执行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