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4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 19日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以邮件
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蒲忠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蒲忠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其红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如下:
(1)选举蒲忠杰先生、王其红先生、甘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蒲忠杰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选举甘亮先生、蒲忠杰先生、王其红先生、曲新女士、王立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甘亮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选举曲新女士、王立华先生、蒲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曲新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选举王立华先生、王其红先生、徐扬先生、曲新女士、甘亮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王立华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志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魏战江先生、王泳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聘任张冰峰先生、冯晓颖女士、郑国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江维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请详见公告附件。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基薪方案》的议案
会议对每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基薪方案逐一进行了单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张志斌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西北/北京大区经理,上海形状记忆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志斌先生持有公司 217,500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魏战江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现任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魏战江先生持有公司 193,600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泳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
学位。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部高级经理;现任四川睿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泳女士持有公司 191,700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冰峰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China OperVestors, Inc.高级投资经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
张冰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晓颖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朗欧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零售第一事业部销售总监,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冯晓颖女士持有公司 7,400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国锐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武汉远大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乐普药品市场总监、全国销售总监,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郑国锐先生持有公司 30,000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维娜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九三学社成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医疗七年制(法语班)医学硕士,法国斯特拉堡Louis-Pasteur大学医学院AFS,2007年获外科执业医师资格。曾任法国斯特拉斯堡 Haute-pierre医院普外科外籍医师,上海市瑞金医院普外科医师,国信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江维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