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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乐普医疗: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5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 年4 月25 日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 号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
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兴林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2,809,390.5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88,759,849.0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2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78,875,984.90 元 , 本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709,883,864.13 元。

  公司拟以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609,906 股,已通过股份回
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27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17%。按公司总股本1,880,609,906 股扣减已回购股份18,273,500股后的股本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暂为 635,056,714.45 元(含税)。

  自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1 元(含税)的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七、 审议《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八、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拟定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度津贴为:监事会主席每年津贴30 万元人民币,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25 万元人民币,职工监事不领取津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 审议《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 的成本,减少公司货币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集 团票据池业务事项。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推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经广泛征询意见,监事会推选王兴林先生、王君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监事,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十二、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兴林先生:本公司监事会主席。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西安船舶工业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中船重工财务公司副总经理;中船重工财务公司总经理兼副董事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副总会计师兼中船重工财务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

  王兴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君先生:本公司监事。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学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法律顾问、办公室副主任、副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办公室主任、副总法律顾问;洛阳双瑞科技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船重工双瑞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厦门双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王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洛阳船舶材料研究所的员工,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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