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2-070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在2019年12月6日完成回购的12,402,781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前期情况
1、2018年回购股份计划
公司于2018年11月18日、2018年12月7日、2019年12月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截至2019年12月6日,上述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402,781股,回购总金额为25,428.21万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
2、2021年回购股份计划
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
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
元/股(含),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含),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18,273,500股,累计回购金额为35,577.7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
司将在上述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二、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
规定,公司拟将在2019年12月6日完成回购的12,402,781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
“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在三年期限届满前完成注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将减少12,402,781股。
三、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804,589,657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
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注销股数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66,471,897 14.77 266,471,897 14.87
高管锁定股 173,495,447 9.61 173,495,447 9.68
首发前限售股 92,976,450 5.15 92,976,450 5.1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38,117,760 85.23 12,402,781 1,525,714,979 85.13
三、总股本 1,804,589,657 100.00 - 1,792,186,876 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
利于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
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