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6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2021年11月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已达到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27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26%,最高成交价为 22.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5,577.7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1年11月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8,166.51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4,541.63万股)。
3、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导致公司在2021年11月23日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了回购委托,具体情况公司已在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中进行了说明并致歉。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