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9-015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蒲忠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陈磊、徐猛、付立家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19-020)。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3,355,998.9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61,335,599.8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552,020,399.02元。
公司拟以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223,7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38%。按公司总股本1,781,652,921股扣减已回购股份10,223,781股后的股本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暂为292,285,808元(含税)。
自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的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报摘要》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年报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9-021),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0864号《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拟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25万元人民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绩效及2019年度基薪方案》的议
案
会议逐一进行了单项表决:郭同军、魏战江、张霞、王泳、吕永辉、张冰峰、张志斌、林仪、隋滋野、蒲中勤、程凡、陈娟12人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19-027)。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0:00时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