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8-060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40,629,0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8%)的股东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投资公司)计划在2018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908,264股(含),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
2、科技投资公司与公司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二五研究所同受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控制,其合计持有超过5%以上的本公司股份,属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18年4月20日,公司收到科技投资公司《关于减持乐普医疗股份的通知》(船重投[2018]33号),科技投资公司计划在2018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本公司40,629,053股,持股比例为2.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科技投资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部分);
3、减持时间区间:减持的时间区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8,908,264股(含),占本公司总股本1,781,652,921股的0.5%;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科技投资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科技投资公司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持乐普医疗股份的通知》(船重投[2018]33号)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