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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3 深市 乐普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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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01-15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3-001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星期五)14:00 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
大街 1 号西环广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公司董事马玉璞先生、董事冯岱先生、独立董事郭俊秀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未能到
达现场,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建科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
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进一步收购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

有限公司小股东股份》的议案
   为实现快捷进入心脏起博器业务领域这一新的战略目标,公司先后于 2010
年 12 月 10 日和 2012 年 11 月 22 日两次共计收购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秦明医学”)75.10%的股份,成为秦明医学的控股股东。秦明医学
其余股份分别由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机电”)、北京
美华医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华医信”)两名法人及 69 名自然人持有。
近期,经过沟通,秦明医学其余股份中大部分股东有意出售其所持股份。公司为
进一步增强对秦明医学的管控力,提高秦明医学决策、运营的效率,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收购秦明医学其余股份,收购期限不迟
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
   公司拟对美华医信及自然人股东持有的秦明医学股份进行协议收购。收购价
格以 2012 年 7 月 31 日作为基准日(中资评报[2013]14 号评估报告书)的评估
结果为基础确定为人民币 2.973 元/股,授权公司总经理和管理团队负责实施。
    公司拟根据交易中心规定的程序和市场交易规则,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出
受让申请,参与受让中国机电持有的秦明医学 5.86%股份。收购价格以 2012 年
7 月 31 日作为基准日对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评估结果(中资评报
[2013]14 号评估报告书,折合人民币 2.973 元/股)为基础,授权公司总经理和管
理团队负责确定。
   如果本次拟进一步收购秦明医学小股东持有的股份能够实现,则乐普公司进
一步提高对秦明医学的持股比例,能够更好地实现快速进入心脏起搏器领域的战
略目标。
   是否能够实现全部或部分收购需要与持有秦明医学股份的各位股东商谈确
定,因此本次公告的收购议案有不能完成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

意见,同意本次收购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股份。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收购有关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完成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收购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的公告》。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