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7 月 7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90,000 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90,000 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