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1-023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第 六 条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997,570,075 元人民币。 1,040,710,713 元人民币。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或总裁担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 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
负责人。 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由公司
董事会任免的人员。
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为:研发、设计、 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为:研发、设计、
制造 50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一二次产品、新 制造 50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一二次产品、新
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相关产品,提供产品 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及相关产品,提供产品相关技术服务、施工服务;电力工程施工; 相关技术服务、施工服务;电力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电力设施的运维、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电力设施的运维、检修、试验项目;电力销售;电力设备租赁 检修、试验项目;电力销售;电力设备租赁及相关技术服务;特种车辆的组装、拼装; 及相关技术服务;特种车辆的组装、拼装;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点)建设与运营;新 能源管理;融资租赁业务;进出口贸易;计能源汽车销售;汽车销售;能源管理;融资 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服务、技术咨询;智租赁业务;进出口贸易;计算机软件开发、 能电子产品和信息产品嵌入式软件开发、销销售、服务、技术咨询;智能电子产品和信 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息产品嵌入式软件开发、销售、服务。(依法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997,570,075 股 , 股 本 结 构 为 普 通 股 1,040,710,713 股 , 股 本 结 构 为 普 通 股
997,570,075 股。 1,040,710,713 股。
第四十一条 ······ 第四十一条 ······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以下交易(受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以下交易(受
赠现金资产除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赠现金资产除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条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条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其绝对值计算): 其绝对值计算):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 万元;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 万元。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第四十三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第四十三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会审议通过。
(一 )单 笔 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 )本 公 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三 )为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三 )为 资 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对象提供的担保;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四 )连 续 十二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五 )连 续十二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五 )连 续 十二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额超过 5000 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六)对股 东 、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六 )对 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
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四)项担保时,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四)项担保时, 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 股 东或
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 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 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须经股东大会
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须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外的公司其
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外的公司其 他对外担保事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他对外担保事项,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须经出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须经出 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
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 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的重大事项时 ,对 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决权的股份总数。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露。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 会 、独 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就前款所述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规定,就前款所述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