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42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运营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4 年 1 月至 6 月份发电量及上网电量情况
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统计,2024 年 1
月至 6 月份,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运营管理的核电机组总
发电量约为 1,133.78 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 0.08%。总上网电量约为 1,060.10
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长 0.09%。
2024 年 1 月至 6 月份发电量及上网电量详情如下:
截至 2024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年 6 月 30 (亿千瓦时)1 (亿千瓦时)1
核电站名称 日装机容量
(兆瓦)1 2024 年 2023 年 同比 2024 年 2023 年 同比(%)
1-6 月 1-6 月 (%) 1-6 月 1-6 月
来自子公司 25,042 878.42 880.25 -0.21 820.13 821.66 -0.19
大亚湾核电站 2 1,968 59.08 86.74 -31.90 56.18 83.06 -32.36
岭澳核电站 3 1,980 82.69 71.71 15.31 79.21 68.70 15.30
岭东核电站 4 2,174 75.06 86.93 -13.66 70.58 81.88 -13.80
宁德核电站 4,356 164.11 167.10 -1.79 153.94 156.74 -1.79
阳江核电站 6,516 259.77 269.29 -3.53 244.48 253.38 -3.51
防城港核电站 5 4,548 130.93 120.02 9.09 115.97 104.65 10.81
台山核电站 6 3,500 106.79 78.45 36.12 99.78 73.25 36.21
来自联营企业
红沿河核电站 6,714 255.36 252.67 1.06 239.97 237.52 1.03
子公司及联营
31,756 1,133.78 1,132.92 0.08 1060.10 1,059.18 0.09
企业合计 1
注:
1. 本公告中提供的数字经过整数调整。
2.大亚湾核电站于 2024 年 1 月至 6 月份新开展了 1 个换料大修,于 2023 年同期未开展
换料大修。
3.岭澳核电站于 2024 年 1 月至 6 月份未开展换料大修,于 2023 年同期开展了 1 个换料
大修。
4.岭东核电站于 2024 年 1 月至 6 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多于 2023 年同期。
5.防城港 3 号机组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投入商业运营,4 号机组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具
备商业运营条件。
6.台山核电站于 2024 年 1 月至 6 月份换料大修总时间少于 2023 年同期。
二、2024 年第二季度运营情况
本公告同时载列本公司 2024 年第二季度的运营情况简报,内容如下:
1. 在运机组
2024 年 5 月 25 日,防城港 4 号机组具备商业运营条件。
2024 年第二季度,本集团按计划完成了 1 个年度换料大修、2 个十年大修和
1 个首次大修,并新开始 2 个年度换料大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已按计划完成 5 个年度换料大修(其中包括
1 个跨年年度换料大修)、4 个十年大修(其中包括 1 个跨年十年换料大修)和 1
个首次大修。
2024 年第三季度,除继续进行已开始的机组换料大修外,本集团计划新开展 4 个年度换料大修和 1 个十年大修。
2. 在建机组
2024 年 4 月 29 日,陆丰 5 号机组实现穹顶吊装,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共管理 10 台已核准待 FCD 及在建核电机组
(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本公司管理的 6 台机组),1 台处于调试阶段,4 台处于设备安装阶段,1 台处于土建施工阶段,4 台处于 FCD 准备阶段。在建机组的建设进展详见下表:
FCD准备 土建施工 设备安装 预期投入
核电机组 调试阶段 并网阶段
阶段 阶段 阶段 运行时间
来自子公司
陆丰5号机组 2027年
陆丰6号机组 2028年
来自联营企业
宁德5号机组 —
宁德6号机组 —
来自控股股东委托管理公司
惠州1号机组 2025年
惠州2号机组 2026年
惠州3号机组 —
惠州4号机组 —
苍南1号机组 2026年
苍南2号机组 2027年
注:FCD 指核反应堆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筑。
三、其他
2024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以现金形式派发 2023 年度末期股息等议案,预计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派付股息。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 2024-040 及
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 2024-030 的公告。本公司向 H 股股东派
发股息的实施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的通函及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刊发的有关公告。
2024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9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广东陆丰核电站 5、6 号机组项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详情请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刊发的公告编号为 2024-034 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