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3-046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5 日由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已于 2023 年 8 月 5 日
届满。此前由于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结束,为确保董事会工
作的连续性,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发出延期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5)。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新一届董事会 9 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其中包括非
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后续公司将根据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遴选情况,适时组织补选 1 名独立董事,或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修订。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和被提名人同意,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杨长利先生、高立刚先生、李历女士、庞松涛先生、冯坚先生和刘焕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鸣峰先生、李馥友先生和徐华女士
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置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馥友先生和徐华女士已分别取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鸣峰先生正在参加独立董事培训,承诺将尽快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五家,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有关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长利先生,1964 年出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杨长利先生于 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杨长利先生在核电、核燃料、科技研发及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拥
有逾 30 年经验,于 2006 年 7 月至 2020 年 1 月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
组成员、副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2 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广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7 月担任中广核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担任中广核党委书记、
董事长、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杨长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杨长利先生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高立刚先生,1965 年出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高立刚先生于 2014 年
3 月起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获国务院政
府特殊津贴。高立刚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 30 年经验,于 2007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0 月相继担任阳江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0
月担任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现称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 月担任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中广核副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通用核能系统有限公
司董事长,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高立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高立刚先生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历女士,1969 年出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硕士学位,律师职业
资格。李历女士在宏观经济、行政管理、法律、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拥有逾 30 年
经验,于 2013 年 2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国务院国资委巡视员、正局长级干部,期
间,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挂职任湖北省黄冈市委常委、副市长(正厅
级),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本公
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李历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历女士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庞松涛先生,1971 年出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硕士学位,高级工
程师(研究员级)。庞松涛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 30 年经验,于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担任中广核核电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10 月兼任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9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更名
为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5 月担任中广核副总经理,期间,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4 月兼任
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庞松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庞松涛先生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冯坚先生,1967 年出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冯坚先生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获委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冯坚先生在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 2012 年 10 月至2021 年 8 月,先后担任广东恒健核子医疗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副董事长、
珠海市横琴恒泰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广东恒泰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兼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冯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冯坚先生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刘焕冰先生,1973 年出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硕士学位,高级会
计师(研究员级)。刘焕冰先生在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等方面拥有逾 25 年经验,
于 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历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预算处处
长,2015 年 7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 年 7 月至
今担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核能发电公司,证券代码:601985)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刘焕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刘焕冰先生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王鸣峰先生,1971 年出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博士学位,香
港资深大律师,英国衡平大律师协会海外会员。王鸣峰先生在法律等方面具有丰
富经验,于 2014 年 8 月至 2020 年 7 月担任香港证监会非执行董事、香港保险业
上诉委员会委员,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国际法委员会
主席、中国业务发展委员会副主席,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担任香港大律师
公会仲裁委员会主席,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香港税务上诉委员会副主席,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香港原讼法庭暂委法官,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香港原
讼法庭特委法官,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8 月担任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董事局主
席,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中国中化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王鸣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主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