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
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0)第 E00034号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
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9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 上海 杨誉民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叶华
2020年 3月 25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381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9年 8月 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2.49元的
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049,861,100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7,415.4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8,437.8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238,977.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年 8月 16日到账后,经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 0038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
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38,977.56万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72,730.50万元,投入防城港 3、4号机组项目建设资金人民
币 27,269.50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38,977.56万元。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
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019年,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入银行和进行理财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共计人民
币 9,720.88万元,本公司已将专项用于防城港 3、4号机组项目建设的募集资金相应产生的
利息投入对应的募投项目,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相应产生的利息转入本公司一般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续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 续
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于 2019年 8月 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年 8月 26日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阳江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
核电”)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于 2019年 8月 26日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
港核电”)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于 2019年 8月 23日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9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
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及《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
的违规情形。
编制单位: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3月 25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 2019年 12月 31日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38,977.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38,977.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38,977.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投资进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度(%)(3)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 到预计 性是否发
含部分 额 总额(1) 金额 金额(2) (3)=(2)/(1) 效益 效益 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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