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8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
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等情况
1、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24,000,000.00 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24,000,000.00 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权益分派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单位每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7 日;除息日:2022 年 6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对象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72 王彩男
2 03*****274 王景余
3 08*****902 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210 陆巧英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联系人:杨曙光 许湘东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 58 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6731999/0512-66731803
传真:0512-66731856
电子邮箱:ysg@huaya.net.cn xxd@huaya.net.cn
七、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相关事项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