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2-042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公司M7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春林先生
7、会议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9,416,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3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6,80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05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12,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5%。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15,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99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161,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
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4992%;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上海公司、中农集团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北京中合国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份59,254,000股。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15,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15,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15,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15,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15,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15,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15,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415,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丁璐先生、许辉先生、柳金宏先生、韩岩先生、齐来成先生、李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79,4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当选。
11.02 选举许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当选。
11.03 选举柳金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当选。
11.04 选举韩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当选。
11.05 选举齐来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当选。
11.06 选举李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当选。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杰女士、伍远超先生、王贡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 选举陈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12.02 选举伍远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12.03 选举王贡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邓群枝女士、贾密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01 选举邓群枝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9,4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79,4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4%。
表决结果: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张璐律师、李梁艺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