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披露
的《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经事后审核,对部分内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2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更正后: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