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真爱毯业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50,0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75,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146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本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银行账号 放金额
(万元)
浙江真爱 中国银行股份 年产 17,000 吨数
美家股份 有限公司义乌 码环保功能性毛 10,000
毯生产线建设项 398779356875
有限公司 市分行 目
浙江真爱 中国工商银行 年产 17,000 吨数
股份有限公司 码环保功能性毛 120802002909 15,000
美家股份 毯生产线建设项 3134946
有限公司 义乌分行 目
浙江真爱 华夏银行股份 年产 17,000 吨数
有限公司义乌 码环保功能性毛 104710000006 5,000
美家股份 毯生产线建设项 34423
有限公司 支行 目
浙江真爱 中国光大银行 年产17,000吨数
股份有限公司 码环保功能性毛 574201880000 7,500
美家股份 毯生产线建设项 29783
有限公司 金华义乌支行 目
浙江真爱 中国银行股份 年产17,000吨数
有限公司义乌 码环保功能性毛 0
毯业科技 毯生产线建设项 384479367315
有限公司 市分行 目
浙江真爱 中国工商银行 年产17,000吨数
股份有限公司 码环保功能性毛 120802002909 0
毯业科技 毯生产线建设项 3134822
有限公司 义乌分行 目
浙江真爱 华夏银行股份 年产17,000吨数
有限公司义乌 码环保功能性毛 104710000006 0
毯业科技 毯生产线建设项 34401
有限公司 支行 目
浙江真爱 中国光大银行 年产17,000吨数
股份有限公司 码环保功能性毛 574201880000 0
毯业科技 毯生产线建设项 29865
有限公司 金华义乌支行 目
合计 37,500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商业银行,丙方为保荐机构。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甲方年产17,000 吨数码环保功能性毛毯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志超、甘强科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发
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联系方式。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商业银行,丙方为保荐机构,丁方为甲方全资子公司浙江真爱毯业科技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丁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甲方年产17,000 吨数码环保功能性毛毯生产线建设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丁方进行分期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丁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丁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丁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丁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志超、甘强科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丁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 1 次或者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的 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联系方式。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丙方有权提示甲方及时更换专户,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2023 年 12 月31 日)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壹份。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