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0 证券简称:楚天龙 公告编号:2024-016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1)调减“智能卡生产
基地扩建项目”总投资规模,即总投资规模由33,660.90万元调减为19,600.00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变;(2)变更“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即由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9号正堂时代3301-3312室变更为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购买的位于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86号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地块
1栋39层1-10室,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楚天
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 7,839.311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4.62 元,募集资金总额 362,176,191.3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7,980,691.3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4,195,500.00 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03 月 15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5
号),确认了以上事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万
元)
1 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33,660.90 17,805.88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万
元)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3,503.50 4,613.67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85,873.64 30,419.55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 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实施主体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竹尾田易发路6号
项目总投资规模 33,660.90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7,805.88万元
具体建设内容 厂房厂区建设、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铺底流动资金
实施方式 扩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金 12,882.72万元
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2024年9月
2、本次调减项目总投资规模的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决定调
减“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总投资规模,即总投资规模由 33,660.90 万元调
减为 19,6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变。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使用规
调整前 调整后 模(万元)
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33,660.90 19,600.00 17,805.88
3、本次调减“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总投资规模的原因
“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项目原计划总投资规模 33,660.90 万元,使用
募集资金 17,805.88 万元。截止 2023 年末,本项目已投资 12,882.72 万元。项目
建设期间,公司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提升自动化水平和运营效率,结合目前市场
需求和发展趋势,预计继续投入 6,717.38 万元,可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公司近
年来不断加大在数字人民币、数字政务、“AI+”相关产品与技术的自有资金投
入,资金需求量较大。本着谨慎、节约的投资原则,决定调减“智能卡生产基地
扩建项目”的总投资规模,本次总投资规模的调减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规模,
主要是根据市场需求减少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的购置,同步缩减规划产能。
(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名称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9号正堂时代3301-
3312室
项目总投资规模 13,503.50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4,613.67万元
具体建设内容 购置办公室、研发设备购置、研发人员薪资、研发
费用投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 4,613.67万元
金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2024年9月
2、变更“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变更“研
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即由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 9 号正堂时
代 3301-3312 室变更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
湖街中北路 86 号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 K3 地块 1 栋 39 层 1-10 室,募投项
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调整前 调整后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道9号正堂时代3301-3312室 中北路86号汉街武汉中央文化
旅游区K3地块1栋39层1-10室
3、变更“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原定于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 9 号
正堂时代 3301-3312 室实施,由于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合同》后武汉外部环境及
当地不动产市场价格波动,经公司审慎选择,近期使用自有资金购置了位于湖北
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 86 号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 K3 地块 1 栋 39
层 1-10 室,用于本项目实施,因此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三)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尽快实现项目建设,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实施地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主要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相关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