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0 证券简称:楚天龙 公告编号:2021-033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5月19日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综合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为:
代表股份数量 占公司有表决权
类别 人数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2 351,470,186 76.2183%
1.1现场出席 7 340,028,807 73.7372%
其中
1.2网络投票出席 25 11,441,379 2.4811%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29 27,184,336 5.895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毛芳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1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351,469,486 700 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98% 0.0002% 0%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351,469,486 700 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98% 0.0002% 0%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3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351,469,486 700 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98% 0.0002% 0%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351,469,486 700 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98% 0.0002% 0%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5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351,469,486 700 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98% 0.0002% 0%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
议案5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27,183,636 700 0
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比例 99.9974% 0.0026% 0%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6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111,183,636 700 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94% 0.0006% 0%
公司股东郑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东方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该议案的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普通股240,285,850股,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
议案6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27,183,636 700 0
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比例 99.9974% 0.0026% 0%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7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111,183,636 700 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94% 0.0006% 0%
公司股东郑州翔虹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东方一马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该议案的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普通股240,285,850股,回避表决。
该议案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为:
议案7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27,183,636 700 0
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比例 99.9974% 0.0026%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宋晓明律师、李斌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