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1-074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
(三)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德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城区
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 20 层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五)召集人: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陈海燕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 占公司有 股东 占公司有
人数 股份数 表决权股 人数 股份数 表决权股
份总数 份总数
总体出席情况 10 535,758,386 86.7599% 9 47,555,231 7.7010%
1、现场出席情况 1 488,203,155 79.0588% 0 0 0%
2、网络投票情况 9 47,555,231 7.7010% 9 47,555,231 7.7010%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17,518,730 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通过现
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各项议案的
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总体表决 535758386 100% 0 0% 0 0%
情况
中小股东 47,555,231 100% 0 0% 0 0%
表决情况
注: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长任职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总体表决 535758386 100% 0 0% 0 0%
情况
中小股东 47,555,231 100% 0 0% 0 0%
表决情况
注: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有效表决权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股份比例
总体表决 535758386 100% 0 0% 0 0%
情况
注: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计投票的方式,经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陈海燕先生、梁伟峰先生、曾鸿志先生、李云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案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表决
编 提案名称 选举票数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 结果
号 决权股份 选举票数 效表决权股
总数比例 份比例
4.01 选举陈海燕为第三届 535,753,588 99.9991% 47,550,433 99.9899%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梁伟峰为第三届 535,753,588 99.9991% 47,550,433 99.9899% 当选
4.02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曾鸿志为第三届 535,753,588 99.9991% 47,550,433 99.9899%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李云晖为第三届 535,753,588 99.9991% 47,550,433 99.9899% 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王敏女士、王立章先生、聂织锦女士、易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案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表决
编 提案名称 选举票数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选 中小股东有 结果
号 决权股份 举票数 效表决权股
总数比例 份比例
5.01 选举王敏为第三届 535,753,789 99.9991% 47,550,634 99.9903%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王立章为第三 535,753,789 99.9991% 47,550,634 99.9903%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聂织锦为第三 535,753,789 99.9991% 47,550,634 99.9903%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4 选举易祎为第三届 535,753,789 99.9991% 47,550,634 99.9903% 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各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麦展棠先生、黄锦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 总体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案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表决
编 提案名称 选举票数 议有效表 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有 结果
号 决权股份 选举票数 效表决权股
总数比例 份比例
6.01 选举麦展棠为第三届 535,753,789 99.9991% 47,550,634 99.9903% 当选
监事会监事
6.02 选举黄锦辉为第三届 535,753,789 99.9991% 47,550,634 99.9903% 当选
监事会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程俊鸽、田国庆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