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3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
(三)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岭东路 3 号仙泉酒店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五)召集人: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陈海燕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535,753,98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6.759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
份 488,203,1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058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47,550,8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003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7,550,8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003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5,753,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5,753,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5,753,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5,753,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5,753,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5,753,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7,550,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95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七)《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5,753,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7,550,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95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八)《关于 2021 年度在关联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额度的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5,753,7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6%;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7,550,6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958%;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程俊鸽、戴懿君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备查文件
1、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