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9 证券简称:顺控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2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由于
工作人员疏忽,公告的部分股东关联关系表述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单
位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通 年度报告披露日 恢复的优先股股 前上一月末表决
股股东总数 5 前上一月末普通 58,145 东总数(如有)(参 0 权恢复的优先股 0
股股东总数 见注 8)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8)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 持有无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持 期内 持有有限售 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数量 增减 条件的股份 件的股
变动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情况 份数量
广东顺德控股集 国有法人
团有限公司 87.88% 488,203,155 488,203,155 0
佛山市顺德区顺
合公路建设有限 国有法人 1.22% 6,796,845 6,796,845 0
公司
广东省科技创业 国有法人
投资有限公司 4.93% 27,377,521 27,377,521 0
广东粤科路赢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3.63% 20,172,910 20,172,910 0
(有限合伙)
横琴粤科鑫泰专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3% 12,968,299 12,968,299 0
项壹号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不适用
见注 3)
关联关系说明:
1、顺控集团和顺合公路同受公司实际控制人顺德区国资局控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2、粤科创投分别持有粤科路赢和粤科鑫泰 100%和 45%的股权;
明
3、粤科路赢及粤科鑫泰的基金管理人均为粤科风投;
4、广东科创、粤科风投与粤科创投均为粤科集团控制的企业。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 不适用
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无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不适用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不适用
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方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决定,按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方案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以薪酬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及年度薪酬
考核方案等为依据,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按期全额支付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实 2,812,907.79(税前)
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 是否在公司关联
前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陈海燕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6 现任 655,697.32 否
宋炜 董事、副总经理、 男 现任 否
总会计师 58 452,550.26
曾鸿志 董事 男 45 现任 0 否
李云晖 董事 男 37 现任 0 否
刘小清 独立董事 女 57 现任 72,000 否
朱闽翀 独立董事 男 48 现任 72,000 否
王敏 独立董事 女 40 现任 54,000 否
董小星 监事会主席 女 36 现任 0 是
王勇 监事 男 52 现任 0 是
何志存 监事 男 51 现任 293,388 否
彭丹红 副总经理 女 50 现任 454,427.31 否
蒋毅 董秘 男 37 现任 370,422.45 否
袁慧燕 总经理助理 男 32 现任 370,422.45 否
李波 独立董事 男 40 离任 18,000 否
合计 -- -- -- -- 2,812,907.79 --
更正后: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通 年度报告披露日 恢复的优先股股 前上一月末表决
股股东总数 5 前上一月末普通 58,145 东总数(如有)(参 0 权恢复的优先股 0
股股东总数 见注 8) 股东总数(如有)
(参见注 8)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