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赵婷婷、赵明健及常伟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7)、《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婷婷、赵明健、常伟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管理层有效、充分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78,430,061股,扣除公司至披露日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72,200股后的股份数177,557,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71,023,144.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71,023,144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董事常伟、赵婷婷、赵明健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