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2,360,840.10 元,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180,574.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44,480,254.59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711,278,232.70 元。
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1,805,745.94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180,574.5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8,093,948.19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4,336,832.14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4,336,832.14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78,430,061 股,扣除公司至披露日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872,200 股后的股份数
177,557,8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共
计派发 71,023,144.4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
转 71,023,144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48,581,005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02,360,840.10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4,336,832.14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约为 71,023,144.4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3.49%,公司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和其他铝型材。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定制化产品,由于市场需求的演化,一方面,下游客户对既有的产品有更新换代、提升产品性能及降低产品成本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的进步或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新性能的产品需求。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与长期合作的大型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再次稳步增长,全产业链优势更加巩固,各业务板块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自上市以来,净资产收益率维持行业较高水平,为股东创造了稳定的投资回报。因公司所处铝型材行业呈现体量大的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随着公司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需要增加对创新业务、新型技术的投入力度。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保留一定比例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累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企业抢抓战略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等方面。公司历年保持稳定的分红政策,体现了公司稳健发展和持续分红的能力,公司将紧抓当前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六)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
诉求。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现金分红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继续优化利润分配方案,增厚投资者回报。
三、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