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178,430,061 股,扣除公司回购
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872,200 股后的股份数 177,557,8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鑫铂股份 股票代码 00303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海涛 唐开慧
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 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办公地址 区经五路与 s312 交汇 区经五路与 s312 交汇
处,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 处,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
公司办公楼 公司办公楼
传真 0550-7867689 0550-7867689
电话 0550-7867688 0550-7867688
电子信箱 xbzqb@xinbogf.com xbzqb@xinbogf.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以及其他铝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建立了从原材料研发、
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的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具备全流程生产制造能力。
目前公司生产的铝型材及铝部件具备高强韧、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等优良物理及化学性能,已成为
新能源光伏产业链中的重要供应商,同时公司的产品还应用于汽车轻量化、轨道交通、医疗环保、电子
家电、系统门窗、节能建筑等领域。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21 年末
项目 2023 年末 年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8,595,846,112.79 4,435,941,208.16 4,436,330,472.19 93.76% 2,117,328,711.41 2,117,328,711.41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3,051,318,926.98 1,887,868,273.18 1,887,829,349.41 61.63% 955,904,190.39 955,904,190.39
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 2021 年
项目 2023 年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6,821,317,415.93 4,221,406,886.16 4,221,406,886.16 61.59% 2,596,549,113.20 2,596,549,113.2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302,360,840.10 188,026,697.16 188,032,993.82 60.80% 121,007,823.35 121,007,823.35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274,275,777.66 153,810,960.10 158,738,369.27 72.78% 108,515,178.83 108,515,178.83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641,791,070.84 -337,815,829.05 -337,815,829.05 -89.98% -384,632,166.48 -384,632,166.48
额
基本每股收益 2.08 1.36 1.36 52.94% 0.99 0.99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2.08 1.36 1.36 52.94% 0.99 0.99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14.49% 12.55% 12.55% 1.94% 14.67% 14.67%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 11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
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本公司于 2023年 1月 1 日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023年 10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内容自 2024 年 1月 1日起施行。
2023年 12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
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 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243,963,172.52 1,575,955,100.87 1,893,413,296.11 2,107,985,846.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202,711.53 101,723,290.57 83,449,924.86 90,984,913.1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7,000,120.39 80,465,191.52 81,753,349.19 85,057,116.56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09,800,501.08 -53,753,446.63 -351,500,094.91 73,262,971.78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