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28,089股,发行价格44.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60.5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909,121.8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27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20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年产 10 万吨光伏铝部件项目 68,786.28 54,8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2,090.91 22,090.91
合 计 90,877.19 76,890.9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3,835.2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公司已按照计划将上述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并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备案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 年产 10 万吨光伏铝部件项目 54,800.00 13,578.61
2 补充流动资金 22,090.91 -9.09
合计 76,890.91 13,569.52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9.09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差异系募集资金孳生的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近期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
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一年期3.65%测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182.50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鑫铂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鑫铂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