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10日以电话、专人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李正培、樊晓宏、程锦、赵婷婷、常伟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1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21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982.75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643.75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7,982.754万股变更为10,643.754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2,963,844.92元置换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489,127.07元和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74,717.85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于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3,836,097.10元向募投项目中“年产7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2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唐开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有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现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拟定于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及《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之核查意见》及《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