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8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
本报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 上年同期 告期末比
告期 期增减 告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892,299, 823,761,1 823,761, 8.32% 2,195,58 2,132,57 2,132,577 2.95%
148.67 98.43 198.43 7,258.77 7,451.15 ,45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 152,593, 172,174,9 172,190, 346,898, 382,230, 382,354,5
股东的净利润 038.26 08.44 508.34 -11.38% 568.88 290.40 84.84 -9.2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51,361, 169,999,3 170,014, -10.97% 341,038, 375,919, 376,043,6 -9.31%
常性损益的净利 020.03 17.07 916.97 588.72 403.52 97.96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 512,591, 961,370, 961,370,6
现金流量净额 — — — — 057.51 632.22 32.22 -46.68%
(元)
基本每股收益 0.0403 0.0455 0.0455 -11.43% 0.0916 0.1009 0.1009 -9.2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403 0.0455 0.0455 -11.43% 0.0916 0.1009 0.1009 -9.2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2.28% 2.77% 2.77% 下降 0.49 5.24% 6.23% 6.24% 下降 1 个
收益率 个百分点 百分点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7,797,385,840.04 15,367,036,144.07 15,410,988,524.02 1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 6,769,862,333.34 6,462,900,796.33 6,462,562,248.73 4.76%
益(元)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围绕综合能源供应商(用“好能源”)和综合能源服务商(“用好”能源)两大战略定位,进一步聚焦成熟业务,做优做强节能、分布式光伏等领域,依托新能源产业基础,加快向负荷聚合商转型,大力推进分散式风电等战略新兴产业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9,558.73 万元,其中:工业节能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110,971.22 万元,同比增长约 21.48%;建筑节能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65,547.73 万元,同
比增长约 16.31%;受生物质项目的影响,综合资源利用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28,998.37 万元,同比减少约 39.93%。
报告期内,生物质综合利用业务盈利状况持续不佳,实现营业收入 13,328.16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约 58.61%,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影响较大。面对生物质综合利用行业普遍面临的经营压力和资金压力,公司正在战略调整退出生物质发电业务,并成立了专项工作组,严格落实生物质电厂“一厂一策”运行方案,多措并举推进生物质项目提质增效工作。
后续,公司将持续深耕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两大业务板块,加快向负荷聚合商转型,抢抓分散式风电等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机遇,积极推进主营业务升级赋能。同时,公司生物质项目专项工作组将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生物质项目提质增效工作,保障股东利益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发生时,企业应当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该解释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
解释施行日(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
追溯调整。
公司二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