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8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职国际的合同期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11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吴卫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57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业务信息
大信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6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收费总额2.48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相关赔偿责任。
4、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9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佳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拟于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勇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拟于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情况经履行招投标程序确定的。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已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职国际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与天职国际的合同期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及大信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
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期限为1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合同期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理由恰当。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从业资格,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13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