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7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国资委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公司拟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补充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附:《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南方电网资本〔2019〕5 号),
公司是由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出资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
1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能源混改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省广业绿色基金管理有限914400005666840936。
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
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0005666840936。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2 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对子公司依法行删除该条款,后续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分公司和办事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
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
3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立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有权机关授权履行国有资
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本出资人职责的,从其规定。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公众股股东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
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公众股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战略和发展规划;
4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
的报酬事项; 价,决定其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对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十二)对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以上,且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作出决议; 值 5%以上,且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及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及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事项; 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定的其他事项。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为行使。 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
为行使。
第四十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第四十五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
义务或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后,还应当提交股义务或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后,还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5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