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5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网能源”)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与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2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021 年 1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7,575,757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60,606,059.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7,049,111.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3,556,948.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7-4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领域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号 主体 资金金额
1 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 南网能源 80,000.00 34,163.69
服务 目
2 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 南网能源及全 62,191.08 40,746.01
管理项目 资子公司
工业节能 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
3 (河南长领食品有限 南网能源 2,940.00 2,163.00
公司生物质气化技术
改造项目)
4 城市照明 城市照明节能服务拓 南网能源 3,403.66 2,283.00
节能 展项目
5 偿还银行贷款 南网能源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73,534.74 104,355.69
(二)前期调整及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该事项
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三、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投资总额的原因
基于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点多面广的特点,公司原计划在 2023 年 1 月 23
日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建筑节能服务类业务开拓势头良好,目前公司已提前完成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导致部分建筑节能服务类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因此,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建筑节能服务类项目数量较计划减少,投资金额也随之降低。
(二)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概况
根据目前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其投资总额调减
30,250.00 万元,由 80,000.00 万元调整为 49,750.00 万元。本次调整不影响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按照调整后的投资总额计算的预计经济效益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投资总额(万元) 80,000.00 49,750.00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34,163.69 34,163.69
投资回收期(静态) 约 8.5 年 约 6 年
年均收入(含增值税,万元) 28,624 17,880
内部收益率(%) 8 11
年均净利润(万元) 3,896.80 2,363.49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影响
本次调整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投资总额,不涉及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趋势。截至目前,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加强对其他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划实施推进,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投资总额系根据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的实际开拓及投资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系因公司建筑节能服务类业务开拓势头良好,提前完成建筑节能服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所致,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事项已经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对南网能源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