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4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网能源”)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南网能源(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64,221,663.09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提
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6,422,166.31 元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南网能源
(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06,725,021.95 元。
以总股本 3,787,878,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106
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 40,151,515.14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一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