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3-041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魁峰机械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魁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魁峰机械”)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29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2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魁峰机械已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795,237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收到魁峰机械《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
成的告知函》,魁峰机械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具体
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魁峰机械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魁峰机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79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5%。
3、魁峰机械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3 年 5 月 27 日)前的 12 个
月内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魁峰机械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了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并自 2022 年 6 月 2 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8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49.88 万元,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2022 年 7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4、魁峰机械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23 年 5 月 27 日)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投资者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3 年 5 月 29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在遵
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6、承诺事项:魁峰机械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3 年 6 月 13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魁峰机械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795,237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前后魁峰机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魁峰机械 46,798,300 57.25% 47,154,300 57.68%
青岛金硕股权投资 8,500,000 10.40% 8,500,000 10.40%
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金果股权投资 1,300,000 1.59% 1,300,000 1.59%
企业(有限合伙)
金雪臻 350,000 0.43% 350,000 0.43%
合计 56,948,300 69.66% 57,304,300 70.1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魁峰机械出具的《关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魁峰机械有限公司增持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