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3 证券简称:征和工业 公告编号:2022-037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征和工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设 7 名董事席位,其中 4 名为非独立董
事,3 名为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金玉谟先生、陈立鹏先生、牟家海先生、相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育辉先生、孙芳龙先生、许树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育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吴育辉先生、孙芳龙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许树新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将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秦政先生、独立董事李宝林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董事、独立董事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秦政先生、李宝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金玉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大专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EMBA 在读,入选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现任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链传动分会理事长、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青岛征和链传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金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征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魁峰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马家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岛马家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平度市前麻兰五金厂厂长,平度市纺织配件厂厂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玉谟先生通过青岛魁峰机械有限公司、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金果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598,300 股,占总股本的 69.23%,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玉谟先生与公司现任高管金雪芝女士为夫妻关系。除前述关系外,金玉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玉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金玉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陈立鹏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青岛征和链传动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加入征和工业,历任生产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曾任青岛魁峰机械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主管,烟台海德集团立海钢铁有限公司车间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立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0,000 股,通过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2.81%;陈立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立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立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牟家海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现任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01 年加入征和工业,历任财务部兼采购部部长、农业机械链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曾任中国轻骑集团青岛鸿达厂财务科副科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牟家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 股,通过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4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59%;牟家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牟家海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牟家海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相华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理。2002 年加入征和工业,历任销售经理、销售部长、销售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曾任山东机床附件总厂技校教师,青岛驰凯润滑油公司销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0,000 股,通过青岛金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2.01%;相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吴育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财务学系主任。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大学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主任,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美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环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曾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主任科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育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育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育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育辉先生于 2015 年参加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6、孙芳龙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青岛海事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芳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